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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吨位强夯设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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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夯法与强夯置换法如何确定处理范围?

由于基础的应力扩散作用和抗震设防要求,强夯处理范围应大于建筑物基础范围,具体范围可根据建筑结构类型和重要性等因素确定。对于一般建筑物,每边超出基础外缘的宽度宜为基底下设计处理深度的1/2~2/3,并不应小于3m。对可液化地基,每边应超出基底下设计处理深度的1/2,并不应小于5m。对湿陷性黄土地基,应满足下列要求:

(1)当为局部处理时,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,每边应超出基础底面宽度的1/4,并不应小于0.5m;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,每边应超出基础底面宽度的3/4,并不应小于1m;

(2)当为整片处理时,超出建筑物外墙基础外缘的宽度,每边不宜小于处理土层厚度的1/2,并不应小于2m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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